轉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民國110年3月15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1000016751號、院授人培字第11000003472號令修正發布。
發佈者 :
幹事兼人事
留職停薪(對照表).pdf
留職停薪(修訂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