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修訂案
發佈者 :
總務主任
【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修訂案】
一、依據「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」及本校115年10月13日校務會議決議辦理,並於115年10月13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准予備查。
二、本次修正內容如下,特此公告:
(一)開放時間:
1.上課日:週一至週五下午四時至下午六時。
2.國定假日及例假日: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。
3.寒、暑假:平日上午七時至下午六時。例假日依前款規定辦理。但學校辦理寒、暑假課後托育、學藝活動、營隊時,得依第一款規定辦理。
一、依據「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」及本校115年10月13日校務會議決議辦理,並於115年10月13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准予備查。
二、本次修正內容如下,特此公告:
(一)開放時間:
1.上課日:週一至週五下午四時至下午六時。
2.國定假日及例假日: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。
3.寒、暑假:平日上午七時至下午六時。例假日依前款規定辦理。但學校辦理寒、暑假課後托育、學藝活動、營隊時,得依第一款規定辦理。
